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整治
网络谣言的通告
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,全力维护人民群
众合法权益,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
行动工作部署,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贵阳
市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《中华人
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
理处罚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《网络
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以及中央网信办
《关于加强“自媒体”管理的通知》等相关法律
法规,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
行为发布联合通告:
一、严禁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。对未经
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、来历不明的信息不发
布、不传播、不评论,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
谣,坚决抵制网络谣言;通过网络平台已发布、转
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立即予以删除,主动消除
不良社会影响;无法删除的要及时公开辟谣,主
动向公众说明情况。
二、坚决远离网络暴力。广大网民、各类
自媒体”不得通过网络制造、散布谣言,贬损
他人人格、损害他人名誉;肆意谩骂、恶意诋毁、
披露隐私等方式,公然侮辱他人。
三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。网站平台及网
络自媒体要规范内容生产、发布、传播各环节管理,
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,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
法信息,斩断谣言传播链条,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
空间。
四、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。对通过网络发布、
传播虚假信息,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
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网信、公安部门将坚
决依法严厉打击,对相关网站、平台和网络账号
进行依法处置,并依法追究发布者、转发者等人员
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希望广大网民树立
法治意识,增强辨别能力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做到
“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 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。
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。
投诉举报渠道:
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(贵阳市互联网违
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) ·
0851-84859154
贵阳市公安局:110
贵阳网警:新浪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抖音等
网络平台举报
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贵阳市公安局
2024年1月11日
@贵阳公安